记者10月23日从我市市政园林管理局获悉,为进一步明确市政、各区及各部门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权属和管理责任,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,彻底解决城市道路无主管理、多头管理、交叉管理的问题,我市近日出台了《关于濮阳市市政道路权属的划分意见》,对城区各条道路和背街小巷的管理权进一步进行了明确。《意见》遵循分级管理、分块管理、属地管理的原则,将城区的主次干道、背街小巷都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,今后,我市条条道路有人管了。(10月25日《濮阳早报》)
这真是一项好的措施。有了这样的措施,相信不光是老百姓今后会得实惠,相关部门今后在管理起道路来,也会好管多了。
长期以来,一个词基本上我们都耳熟能详了,那就是“齐抓共管”。校园周边小商小贩,设计到交通、工商、卫生、食品监督、教育等多个部门;窨井盖涉及到城管、市政、办事处、电信等多个部门;道路设计到市政、住建、办事处、开发商等多个部门;市容市貌涉及到城管、办事处、交通、公安等多个部门;网吧涉及到文化、教育、公安、工商等多个部门,食品安全涉及到卫生、农业、质监、工商、食品药品监督、商务、市政、盐业等多个部门……总之,每一项工作,我们都要“齐抓共管”,好像只有“齐抓共管”,才显得重视,才显得够场面,才显得声势浩大,才显得效果好。
谁都管为何往往沦为都不管?原因很明显,“齐抓共管”常常使得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责并没有一个十分明确而清楚的界定,而且部门职责的衔接中间往往留有某些空当或者模糊地带,于是事到临头必然地成了互相推诿扯皮的遁词。同时,“齐抓共管”的事情一旦出了问题,又不好追究某一个部门的责任,只能是各打“几大板”了事,打到谁身上都不疼。
“齐抓共管”的初衷当然是加强管理的力度,一些综合性的工作,比如食品安全监管,也确实需要靠“齐抓共管”才能抓好、管好。但是“齐抓共管”的真正到位,其前提是权力与职责必须十分的清晰,哪个环节上出了差错,由哪个部门承担责任,应是十分明确。
今天,我市将道路的“齐抓共管”局面进行分解,明确规定什么路什么段归哪个单位管理,等于是为每一条道路只找了一个“婆婆”。这使得责任进一步明确,今后,这个“婆婆”就要全面担负起道路的管理工作,不能依靠别人,遇到问题也不能推诿扯皮,相信这样以来,管理的责任心肯定会增强,有了责任心,道路应该会管理得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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